为体现执法温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8月24日,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正式实行“两书同达”制度,执法人员对宝兴县某环境违法石材企业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企业负责人发出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
执法人员详细向企业负责人宣传了信用监管相关法规政策及信用修复知识,指导企业按照相关流程申请信用修复。该企业负责人对执法人员“两书同达”表示高度认可和肯定,并准备积极完成罚款的缴纳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的修复工作。
下一步,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实行“两书同达”制度,罚教并行,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信用修复,尽快恢复正常的经济活动,切实履行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