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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试点实行“林长+生态警长”协作机制

为全面落实《成都市林长制规定》,纵深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系统性保护,持续加强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高效衔接,形成生态保护强大合力,近日,成都市林长制办公室和成都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印发《成都市试点实行“林长+生态警长”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在都江堰市、崇州市、彭州市、大邑县试点实行。


一是强化目标任务。聚焦栖息地保护、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关键领域,通过创新构建“林长+生态警长”工作机制,构建责任共担、协同联动、全域覆盖的生态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精细化管护水平,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切实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动能。


二是完善组织体系。成都市林长制办公室、成都市公安局牵头,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管理分局配合,深度整合大熊猫国家公园片区范围内部门职能优势。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立市、区(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和生态警长,构建涵盖重点区域保护、全域战略统筹及行刑高效衔接的立体化生态治理网络,共同推进涉林草湿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和生态保护工作。


三是细化责任分工。林草部门主要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行政事务,包括依法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政案件,组织开展日常巡护工作并收集上报违法犯罪线索,统筹开展防火宣传、隐患排查和重点区域巡护工作等。公安机关则侧重于执法办案,依托智慧警务系统主动摸排违法犯罪线索,重点侦办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案件,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和火案侦破等专业警务工作。


四是优化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生态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有关困难;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属地林草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或线索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建立联勤协作机制,对重点时节、区域、场所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护执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建立联合宣传机制,组织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普法宣传工作,构建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