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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发布第3号林长令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四川省总林长令第3号》要求,自贡市林长签发了自贡市林长令第3号《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林长令明确指出:一要强化古树名木保护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意义,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采取科学措施,扎实推动综合保护。二要健全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建立日常养护责任人实时巡护、主管部门定期抽查、社会公众及时监督的三级监护体系。三要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措施,落实常态化巡查制度,做好古树名木健康状况监测,改善古树名木生长环境。四要创新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模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探索推进“林长+古树名木”“古树名木+生态司法”,拓宽资金渠道,形成多元化资金支持长效工作机制。五要严厉打击损害古树名木行为,实行台账管理制度,推动违法举报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行刑衔接等协作机制落地落实。六要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多样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良好风尚。


自贡市现认定公布古树名木1342株,其中名木1株,一级古树4株,二级古树11株,三级古树1327株(含名木1株)。(作者:廖睿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