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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全国首创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 今年拟选取3个县(市、区)试点

●我省形成“以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健全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为关键,以完备的河湖管护队伍为重点,群众广泛参与,持续实现生态价值”的四川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


●今年,将在成都、攀枝花、德阳、遂宁、巴中、眉山、甘孜选取一定数量的行政村(社区)开展“解放模式”试点推广工作


7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全面推行河湖长制5年来,我省不断深化和探索创新河湖长制体制机制,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河湖名录、明晰的河湖长责任等六大体系。


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水利厅副厅长王华介绍,未来我省将持续深化河湖长制体制机制,具体体现在工作重点更加突出、激励机制更加到位、考核体系更加健全、督查方式更加严格、暗访检查更加高效、流域协调更加有力六大方面。在工作重点方面,我省针对河湖治理难点,聚焦水资源管理保护、河湖“清四乱”、采砂管理、水污染防治等河湖长制“5+9”重点工作,出台《四川省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开展省级河湖长制责任部门工作调度,不断形成大联动、大治理、大融合的河湖管护新格局。


河湖长制工作已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州)目标考评体系,省河长制办公室正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四川省河湖长制工作省级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我省在全国首创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制定《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河湖长制督查专家库,深入查找地方河湖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方式,今年拟在全省选取3个县(市、区)开展进驻式督查试点。


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省河湖中心主任刘锐介绍,去年7月以来,在水利部指导下,我省在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解放村开展河湖长制制度探索,形成“以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健全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为关键,以完备的河湖管护队伍为重点,群众广泛参与,持续实现生态价值”的四川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今年,我省将在成都、攀枝花、德阳、遂宁、巴中、眉山、甘孜等7个市(州)选取一定数量的行政村(社区)开展“解放模式”试点推广工作。(四川日报记者 邵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