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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民企合规指引,生态环境部门将开展四方面工作助力民企高质量发展

8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川省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指引》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乐晨参加发布会并就有关工作答记者问。据发布会通报,近期,省工商联会同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四川证监局、省贸促会共同制发了《四川省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是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指导性文件。


会上,赵乐晨介绍,《指引》对民营企业做好环保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特别是要严格执行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环境治理困难,生态环境部门将围绕《指引》重点开展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我省生态环境政策的制定。在制定出台涉企生态环境地方法规标准、政策措施时,将通过征求意见函、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的关切和诉求,提高政策的可预期性。

第二,构建差异化的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监管频次,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无事不扰”,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高违规成本,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第三,开展“救济性”帮扶。充分运用商谈、对话、协调、参与等非强制性手段,倾听并回应民营企业的利益诉求,引导企业及时自我纠错、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后果,通过指出问题、批评教育、救济性帮扶等措施,引导民营企业自觉守法、促进生产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第四,开展“预防性”帮扶。深入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助推一类问题的解决或者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着力解决共性问题,推动合规从“事后整改”到“全程防控”转变。


赵乐晨表示,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优化环保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环保合规意识,有效防范环保法律风险,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健康发展,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