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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水权与水价改革 都江堰灌区这样破题

8月19日,都江堰灌区水权水价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现场交流改革试点经验,安排部署深化改革有关工作。作为全省水权与水价改革试点区和重点实施区,近年来,都江堰灌区坚持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推进明晰初始水权和水资源分配,构建都江堰灌区特色的水价机制,全面推动都江堰灌区水权水价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优化水资源配置 基本完成初始水权分配


按照先试点再全面推进的思路,都江堰灌区构建了水权初始分配框架,在人民渠二处灌区和中江县、东坡区率先取得水权分配试点成功,编制《都江堰灌区水权水价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初始水权分配总量,明晰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景观等用水类别,细化了从灌区到县域行政区、从总量到各用水结构的初始水权,为优化水资源配置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以点带面强推广 水价杠杆作用有效发挥


将德阳市中江县和眉山市东坡区作为县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率先践行2017年农业水价标准。在此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批、示范一批、带动一批的方式,促进农业用水按方收费在全灌区推广。目前,人民渠第二处灌区已全域落实到位,全灌区近3/4的县(市、区)落实到位。通过推进农业用水按方收费,在保障灌区灌溉面积不断增长的情况下,2023年灌区农业用水量较上一年节水1.54亿立方米,为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发挥了价格杠杆作用。


(三)实施用水权转让 水权交易完成“破冰”之举


2023年11月,东风渠灌区率先完成工业用水权转让,交易水权0.5万立方米,实现都江堰灌区水权交易零的突破。同年11月,在龙泉山灌区顺利实施生活用水权转让,交易水权120万立方米。水权交易的开展不仅解决了用水户之间余缺互济的具体困难,更为探索用水权“有偿取用、市场交易”的水资源市场化配置新路径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探索用水协商定价 水价机制取得创新突破


积极探索目录外用水协商定价的市场定价机制,持续推进水市场交易,不断提高水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走好优良水资源价值实现和价值增值的“新路子”。2023年12月,东风渠灌区在麓湖探索景观用水协商定价,是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有益探索,为水利工程供水协商定价机制落地落实奠定了基础。